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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有力量 双亏到双赢
时间:2023-08-18    来源:义安区法院    点击数:14086

“陈法官,这个事情让您费心了,非常感谢您做了这么多的调解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了我们的损失,实在太感谢了!”

2023817日,经过多轮调解工作,义安区法院天门法庭成功促成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达成和解,原告撤回起诉从两败俱伤到双赢共赢,承办法官用心用情调解,取得了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据了解,原告两村民组将60.83亩山场出租给被告用于农业种植和养殖,被告在该区域修建了鸡舍、猪圈以及办公用房,种植了一批经济林木。2012年至今,被告因资金紧张一直拖欠租金未付,存在根本违约情形,原告村民组遂诉至天门法庭,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。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,通过微信、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被告积极组织双方“坐下来”进行调解。由于被告已拖欠租金长达11年,原告村民组坚持要求解除合同,但被告表示在该区域的生产经营已投入其全部资产,如果合同解除,将一无所有,希望合同可以继续履行。

承办法官在庭前组织了两轮面对面调解工作,开展了多次“背对背”调解工作,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庭审过程中,原告坚持要求解除合同,给付租金,被告关于2020年以前拖欠的租金提出诉讼时效抗辩。承办法官认为,对于被告而言,其根本违约确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,但合同一旦解除,必然涉及到地上附着物的清除事项,结果就是原被告都将可能承担重大损失。

庭后,承办法官仍然不放弃调解,耐心分析利弊,讲清事理、讲准法理、讲明公理、讲透情理,经过不懈努力,积极协调,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。原告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租金,被告也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,双方亦借此契机将此前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完善,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
天门法庭坚持做深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,实现公正高效审判的同时,发挥调解效能,力求变“双争”为共赢,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(王梦)